現在的我正坐在我自認為很不錯的雙人沙發上打著電腦(雖然我最近很蠢蠢欲動的想要換台新的,但一想到我是阿宅,公司又有配電腦界作罷了),四點正是陽光灑在這位子的最佳時機。
翻轉著我手上的戒指,拿起來把玩一下,發現裡面的刻痕是2007,原來我已經結婚兩年半了,但是總覺得好像才過沒多久,這一切唯一的證明就是我家那個小老鼠,專門半夜起來覓食,搞的他老母每天操勞阿。看到這傢伙,就想到他老母當年也是個美人胚子(我個人認為,你們也知道我視力不好,最近才換新眼鏡),每天為這個家忙進忙出,尤其小老鼠也特別難伺候,裝容就給他不一樣拉!想一想人會變,孩子會長大,我也會有一天禿頭,那我們是否還會像當初一樣?這時答案是肯定的!因為一眨眼兩年半,沒眨幾下不就過了十年八年ㄉ~但是我還是喜歡跟我的她胡鬧,不時在我那孩子面前上演大時代劇碼。孩子的媽~辛苦拉~你永遠烙印在我心中~